山东沂南县质监局据群众举报,称在该县某乡镇有一水果罐头生产加工点无证生产并假冒大连等地的名牌罐头。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该生产点。
该生产点设在一乡镇的农家大院,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水果罐头生产加工点有罐头生产线一条,30名工人正在生产加工水果罐头。成品库内存在待销的417箱装水果罐头,包装箱上标注的均是外地的厂名、厂址,并标有QS编号和联系电话,但当事人在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据该生产点负责人提供,他们是为了便于销售才标注外地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的,QS标志和编号是随意打上的。
沂南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对现存的417箱水果罐头进行了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