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山东省济宁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贯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局(分局)分管局长、专职稽查队长、两个安全监管科科长、各区域监管分局局长、市局特监科及金质培训中心全体人员、监督科科长、市局稽查局全体人员、济宁特检分院负责人及全体检验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济宁市质监局刘建华副局长、孙加臣副调研员、特检分院黄凌端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对《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了宣贯,分析了我市当前面临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任务。
济宁市质监局刘建华副局长在会上做了重要动员讲话,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动态监管到位、全面监管到位。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特备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要加强对“条例”学习和宣传,为全面提高我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三要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行为。
四要做好残奥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会上,济宁市质监局特监科刘日强科长对《条例》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感到收获很大。进一步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休地位和责任,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表示要把会议精神带回去,切实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