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质监局制定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带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先行区”建设要求,把实施品牌培育、提升、保护和带动工程列为“一号工程”,采取六项举措加速实施品牌带动,力争到2010年,在福建省实现世界名牌零的突破,中国名牌产品总数达到130个、国家免检产品达到30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40个,福建名牌产品达到1350个以上。其主要内容是:
一、以标准实施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活动;坚持政策推动和重点帮扶结合,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现有标准水平;选择一批出口企业列入省级技术标准战略试点,跨越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强化原产地的生态保护,确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位与质量。
二、以品牌创建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按照省政府制订的工业产业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产业布局规划,加大对名牌的培育;引导名牌评价、认定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占主要地位的产业倾斜,优化名牌产品结构,促进区域(产业)品牌的发展和提升;鼓励名牌企业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促进名牌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名牌产品的含金量;扩大产业(区域)品牌培育范围,围绕产业集群创建区域品牌带动和促进区域(产业)发展。
三、以技术手段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加强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指导名牌产品企业提高企业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保障能力,增强发展后劲;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工作,鼓励名牌或创牌企业采用“价值工程”、“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全面质量管理”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推行ISO9000、ISO22000、ISO14000、OHSAS18000等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树立标杆认证企业,带动已获认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建设和提升10个国家质检中心,充分发挥国家质检中心对区域产业集聚、引领、辐射的特殊作用。
四、以严格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严格市场准入,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3C)、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食品生产许可(QS)市场准入制度;健全质量预警机制,利用执法监督检查的信息数据,及时掌控监管重点,突出事先预防;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行业和区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强化依法查处、督促整改、监督抽查、公开曝光等措施。
五、以打假平台维护品牌企业权益。加大对名牌、免检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重点打击假冒、仿制名牌产品,侵害名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打假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制假活动“早发现、早查处、早报告、早控制”的责任机制、重要案件报告制度和省、市、县三级打假联动协作机制,完善全省打击假冒品牌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动机制;开通“12365”金质亮剑维权投诉平台,在受理打假举报、质量投诉、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六、以激励机制优化品牌工作氛围。做好评选“福建省质量奖”的准备工作,组织起草《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并组织制定“福建省质量奖”评价细则、标志管理办法、评审人员管理规定,组建专家库;推动各设区市政府设立质量奖,出台相关奖励政策,营造质量振兴的浓厚氛围;落实标准工作的激励政策,通过评定“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和设立省级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等措施,带动全省标准战略深入实施,提高福建省标准化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科研激励和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