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质监局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帮助申报取证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促进企业发展。
公开办事程序,严格市场准入。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监管水平,昌都质监局制定了《昌都地区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程序》、《昌都地区工业生产许可证监管程序》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特别是针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目录的产品,昌都质监局加强对申报取证企业的核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设置初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帮助申报取证企业尽快取得生产许可证,昌都质监局设置初审机制,并成立核查组,明确核查人员的职责、任务和纪律要求,提高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核查程序合法、有效、迅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对申办企业进行初审,确保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完备生产条件,帮助企业顺利取得生产许可证。
转变工作方式,服务企业发展。为帮助企业节约经济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昌都质监局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工作方式,对申报取证企业的申办资料和生产设备进行初审,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顺利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