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加强节能减排,促进环境建设,江苏省经贸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淘汰小锅炉行动。到2009年底,全省将有2万台小锅炉“下岗”。
据了解,江苏省供热方式分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分散小锅炉供热两种,所占供热面积比例为7:3。其中,占据主体的热电联产是国家当前推行的十大节能工程之一,其单位面积耗煤为25公斤,相当于小锅炉耗煤量的70%。按照规定淘汰的范围和时限要求,江苏正全面拆除分散锅炉,采用集中供热。目前,全省已有86户锅炉使用单位签订了供热协议,签订供热协议后,这些企业普遍感到“集中供热”如同使用水电一样方便。
据测算,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小锅炉淘汰后,全省可节省煤场、锅炉房占地500多公顷。全省热电企业可增加供热收入约80亿元,同时,可节省标煤2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7万吨。在集中供热范围内拆除的小锅炉,环保、安全和消防不达标的,如再次使用,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