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8日,在接到ANAB关于认证中心正式通过ISO /IEC 17021转换的文件评审通知后,标志着认证中心已经圆满地完成了该项转换工作,经转换后的管理体系完全满足ISO/ IEC 17021的要求,可以正式按照ISO/IEC17021的要求开展各项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了。
2006年9月15日,ISO/IEC1702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正式发布,该标准用于替代原有的ISO/IEC指南62《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及ISO/IEC指南6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该标准是认证机构从事相关认证业务的基础性要求,也是各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开展认可工作的主要依据。在该标准发布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及美国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ANAB)分别就认证机构的转换评审工作做出了安排,要求所有的认证机构必须在2008年9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的评审工作,不能按时通过转换评审的机构将被停止从事相关认证业务的资格。
基于上述要求,认证中心自2007年开始成立工作组启动了转换工作,重新修订了内部业务运作相关的所有文件管理体系,对认证中心目前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规范。2007年底向ANAB提交了全套转换评审申请材料,2008年4月向CNAS提出了实施办公室转换评审的申请材料。
2008年5月,认证中心顺利通过了CNAS派来的3名评审员所做的转换办公室评审,2008年6月,又通过了CNAS对认证中心开展的两个项目的认证活动进行的现场见证评审,2008年7月18日,提交给ANAB的全套转换申请文件也在经过多轮的修订后得到了文件评审正式通过的结论。至此,认证中心顺利完成了全部ISO/IEC 17021转换相关的工作,各项经CNAS及ANAB认可的认证业务资格均得到了保持和升级,可以正式按照ISO/IEC17021的要求开展各项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