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群众举报,8月25日,上海青浦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浦区嘉松中路的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工人正在生产电动自行车,但该公司现场无法提供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嫌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电动自行车。
8月26日,又对位于青浦区白鹤镇的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内也正在生产电动自行车,现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的生产地址未覆盖该地址,涉嫌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目前,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