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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口岸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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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8月26日,上海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2008年第82号)以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虚拟口岸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为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两批入境货物办理了直通放行手续。这是国家质检总局82号公告和沪苏合作备忘录发布以来,该局办理的首批入境直通放行货物。8月20日,该局已对两批出口货物率先实施了直通放行。这标志着上海局直通放行、服务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进入到了实际运行阶段。

  这两批入境货物为两个20英尺的集装箱,共计2955台冰箱压缩机,货值110553.73美元。由苏州检验检疫局园区办事处受理报检并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经上海吴淞海关通关。上海局按规定验证了苏州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为企业办理了货物放行手续。

  根据沪苏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上海局已与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开展了直通放行试点工作。双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按照“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总体要求,以企业诚信管理和货物风险分析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实施直通放行模式,实现直通放行进出口货物“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

  此次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两批入境货物,原本需要两至3天的货物检验通关流程被缩至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此举大大加快了口岸验放速度,提高了检验检疫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了切实的便利。

作者:陈建良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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