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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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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8月14日电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近日决定开展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其中规定示范基地必须有质量监控制度和追溯体系建设。

  山东省要求示范基地在规模上应明确界限,同时完善管理机构和标准体系。示范基地在规模上要集中成片,其中淡水养殖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海水养殖面积不少于2000亩;工厂化养殖不少于1.5万平方米;深水网箱不少于2万立方米。根据规定,示范基地要有养殖证或苗种生产许可证。

  为确保示范基地起到示范作用,山东省要求示范基地必须完善质量监控制度和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基地要建立基地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推行水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水产品养殖生产、包装、运输、储藏及销售等各个环节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水产品标签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示范基地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购置检测仪器设备,加强渔业投入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作者:苏万明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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