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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参与制订“文物藏品档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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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最近,浙江象山县文管办受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参与制订全国“文物藏品档案规范标准”,并与其他几家省市级文物单位一起依据“国标”制作“文物藏品档案”范本。

  7月初,象山县文管办与天津博物馆、山西博物馆、河南博物馆及杭州丝绸博物馆等5家单位,受邀在南京参加了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办的全国“文物藏品档案规范标准”课题研讨暨范本制作会议。

  根据会议要求,象山县文管办除了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之文物藏品档案规范》的制订外,还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签订了委托书,并承诺于9月30日前,向该研究院提交依据标准制作的10套范本。届时,这10套范本与其他4家省市级单位制作的40套范本一道,将成为全国各文物单位藏品档案的参考范本。

  象山县文管办是惟一一家参与“文物藏品档案”国家标准制订和范本制作的县级单位,该文管办赢得这一光荣任务凭借的是多年来富有特色的文物藏品档案管理工作成绩。

作者:王陈辉 孙建军 王祥祥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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