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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标准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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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商务部财务司与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在北京首都大酒店举行发布会,对《中国企业成本计算方法和成本管理实践》研究报告进行发布,并由商务部财务司冼国义副司长和美国IMA的Raef Lawson博士签署备忘录。财政部、国资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院校和企业参加了发布会。

  报告称,不能简单地由成本核算方法上的差异推断出中国产品存在倾销。按中国过去的会计制度,有一些成本项目的处理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但2006年中国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使得中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s)实现了趋同。

  通常只有在反倾销等贸易摩擦发生时,会计才会走到反倾销应诉的前台,企业才会接受外部机构对其成本管理和核算的详细调查。商务部财务司司长李荣灿在发布会上指出,本次中国商务部邀请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中国企业成本核算课题研究,这是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没有反倾销等贸易摩擦发起的情况下,中国主动邀请国外的会计专业机构,对中国会计制度的演变、中国企业成本实践方法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贸易争端增多,中国与全球经贸合作范围扩大。目前,由于欧美等国家没有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在反倾销调查中,往往采用“替代国”价格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使中国企业很容易成为反倾销对象并被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在全世界的反倾销案件中,其中三分之一是针对中国的。而欧美国家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之一,就是对中国企业成本核算数据存有疑虑,认为不能完整和公允地反映产品的真实成本。

  这种疑虑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排除其中人为的歧视性因素,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外对中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演变和发展,对中国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和管理实践,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自然也难以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此次合作就是要搭起一座桥梁,让世界各国特别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更加了解中国会计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加了解中国企业成本管理和实践的真实状况。其实在此次合作之前,由于中美双方贸易和会计领域在研究范围、工作目的、理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两者少有交集。

  在历时2年多的调研中,中国企业,比如海尔,一汽,中国电信等企业给予了积极配合,充分显示出发展中的中国所具备的开放精神。与此同时,来自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的各位专家,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专业态度,系统梳理了中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乃至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历程,开展了大量细致的研究、分析和比对工作,并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次研究是中美双方在贸易与会计领域加强合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

  经过多次审慎认真的研究,报告最终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制度在与国际标准趋同”,并明确“不能简单地由成本核算方法上的差异推断出中国产品存在倾销”。这一结论是对中国会计制度国际化的充分肯定,是对中国企业成本核算方法做出的十分客观的评价。

  李荣灿最后指出,中国始终强调,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框架及制度都必须和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都必然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欧美如此,中国当然也不例外。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可能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这并不代表完全相同,不切实际的、盲目向某个会计标准靠拢,就可能出现与该国经济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出现混乱或者失控,由此所产生的改革成本和风险将是巨大的。因此,如果仅仅由于中国企业在成本会计核算中存在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尽相同的地方,就完全采取不信任态度,采用“替代国”计算倾销幅度,显然是过于简单和粗暴了。

  本次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国外权威会计机构首次明确提出,不能由于成本核算方法上的差异而判定倾销的存在,这无疑将为中国今后的贸易摩擦应对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对于中国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者:佚名 来源:IBTimes中文网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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