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生产源头监管,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明确监管要求,杭州质监局于2008年7月30日,举办了第一期杭州市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法规宣贯培训,计106人参加。
主要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新颁布的《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04号令)、以及《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中的法制要求;重点强化学习新旧部门规章之间的变化和区别,并结合近几年来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特别强调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申请许可、生产场地搬迁未及时重新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企业因重组或兼并等情况,如没有依法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办理许可等,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培训班上,还明确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监管,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有计划地组织企业内部人员认真学习计量法律法规,使企业的每一个员工能熟知如何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同时要狠抓产品质量,积极推行先进管理体系和品牌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以提高杭产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扩大市场份额,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