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8日至30日,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由山西省质监局食品处副处长曲寅怀为组长的省局食品安全督查组一行5人,对晋城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调研。
在晋城市质监局吴忠庆副局长的陪同下,山西省质监局督查组对晋城市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山西厦普赛尔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泽州县卧龙山绿园食品加工厂等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并到城区分局、阳城县局和阳城北留基层质监工作站认真查看了食品监管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市局关于近期食品生产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山西省质监局督查组对晋城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结合在督查企业发现的一些问题,对晋城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随时掌握销往奥运赛区城市企业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如有销往奥运赛区城市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食品流出厂门,流入奥运赛区城市。
二是加强宣传,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相关企业要对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的标准和卫生安全要求。
三是落实检验,加大抽查。监督相关企业实行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对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小作坊企业,要求其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积极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四是加大巡查,完善制度。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检查督促,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原料进厂登记和产品销售登记以及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的有关记录,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过程可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