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08年拟立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第2批公示),请社会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关注,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4日。请将意见发至电子信箱:plan@sac.gov.cn(请注明主题:×××单位对2008-2国标计划立项意见)。
2008第2批征求意见计划项目清单(更新).xls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