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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口岸全面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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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5日起,宁波检验检疫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宁波地区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即日起可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申请。宁波局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不需任何费用。新措施实施后,一年可为通过宁波口岸进出境的相关企业节省2.75亿元费用。这是8月5日宁波市政府召开的“宁波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局局长山巍发布的最新消息。

  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后,宁波地区5500多家生产企业和1700多家进出口外贸企业将受惠,其从宁波口岸出口的商品和从宁波口岸进口、目的地在宁波的商品,符合条件的可100%享受直通放行。据悉,实施直通放行制度不仅可为相关进出口企业节省费用,每批货物通关时间也可缩短1至两天。

作者:周燕华 顾荷维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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