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良好,环保部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近日共同制定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前,环保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6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6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先后制定并发布了相关实施方案,在控制燃煤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等方面实施严格的污染治理和临时减排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监测结果表明,实施这些保障措施,在一般的天气条件下,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的要求,可以兑现申奥环保承诺。但由于北京市空气质量受天气条件影响很大,如遇到长时间静风、逆温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因污染物的累积,可能出现空气污染加重或超标的现象。为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保证比赛正常进行,环保部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政府共同制定了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在实施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在3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控制污染措施:一是再实施一批企业停产或部分停产。其中,北京再暂停105家机电、化工、家具和建材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天津再暂停56家燃煤电力、燃煤供热、建材、化工、机电企业生产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生产工序,河北再暂停61家企业生产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恶臭的生产工序;二是进一步限制机动车行驶;三是施工工地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