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福建进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出台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本报讯 日前,福建检验检疫局向福建省政府正式报送“进出口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决定在福清市、光泽县和宁德市蕉城区分别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禽肉产品、大黄鱼“食品安全示范区”,着力从源头解决农业化学品污染问题。这也是该局为促进企业结构调整、优质优价、扩大出口研究出台的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8项措施之一。

  这8项措施包括:积极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在出口食品较集中的地区,联合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引导企业或农户成立农业合作组织,推行“公司+农业合作组织+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并通过构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联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提高源头监管有效性;加强协作,指导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行为,指导企业根据出口国家或地区要求,确定允许用药名称、生产企业清单;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对国外注册认证,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卫生质量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农产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保障水平;大力开展风险分析和分类管理,拟定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重点检测项目,减少检测环节和风险较小项目,减轻企业检测费用负担,并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通关速度;扩大闽台食品农产品产业合作交流,积极开展输台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简化程序,加强与台湾有关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络交流,为促进两岸食品农产品贸易“直接三通”做好必要准备;积极鼓励并扶持福建自有品牌扩大出口,大力扶持有实力的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大力推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增强境外消费者和采购商对福建食品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促进辖区食品农产品出口;着力提高实验室检测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合理调配实验室检测资源和检测业务,进一步缩短检测周期,提高检测效率,密切关注、跟踪、收集国外有关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变化情况,并免费向企业提供信息,切实保证相关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作者:李兆芳 陈莉莉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