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和产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日前,福建省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该条例已于近日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规定,“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鼓励并支持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对于在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制定中起主导作用的企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开展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专利战略研究及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战略研究,将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相结合,为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的提升和自主品牌建设提供支撑。”
自2007年以来,厦门市已经开始利用科技专项经费对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研制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厦门市质监局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的标准化活动,组织并指导企业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厦门市标准成果项目,并积极抓好13个福建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2007年,组织全市12家企业的23项产品申报采用国际标准,11家企业的19项产品获得使用采标标志。目前,该局共组织8家企事业单位正在申报13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