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综合巡查队前,特种设备、食品巡查队和产品抽样队的日常总开支每年达590万元。成立综合巡查队后,日常开支比原来减少了36%,行政成本大幅降低。巡查企业数和监督抽取样品数,同比分别增长95.2%和98.1%,质量监管的有效性大幅提升。
这一降一升,是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在全省率先建立综合巡查队,全面提高质量监管覆盖率呈现出的亮点。
东莞市现有企业近2万家,中小型企业较多,遍布全市各乡镇,为监管工作带来较大难度。长期以来,东莞市质监局对内销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的监管以及巡查、抽样等工作,由局多个科室、所和巡查队负责。巡查队伍过于分散,既导致行政成本高,又出现同一家企业由负责不同业务的人员巡查,致使企业疲于应付、负担较大;抽样和检验工作均由同一个技术机构负责,抽、检未实现真正的分离;企业信息条块分割,企业监管信息无法共享。这种产品质量监管模式,显然不适应当前的形势。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东莞市质监局党组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立综合巡查队,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抽查率先实施综合巡查。
东莞局综合巡查队主要履行5个方面的主要职责:对内销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生产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情况,发现违反质监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问题,及时记录和移交相关监管科(室)监管,情节严重的直接移交稽查分局查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内销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建立和管理内销产品生产企业的质监信息数据库,建立电子地图及GPS导航系统,创建电子监管网络,为市质监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指导和帮助内销产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工作;完成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和稽查分局交办的任务,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和相关监管工作。
今年2月,综合巡查队正式运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廉政、公平、公正”为标准,实行了产品抽、检分离。巡查、抽样工作严格按照年度抽样计划及相关要求实施,真正地实施了第三方检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以“够细、够实、够质”为要求,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良好形象。综合巡查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学习掌握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规范文明用语,使用贴有统一标志的巡查车辆,树立了良好的质监形象。
综合巡查,实现了以下转变:
监管模式由保姆式监管向强化以企业为主体责任转变。要提高质监工作效率,就必须摒弃保姆式的监管模式,在引导企业自主管理上下工夫。综合巡查队深入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实现了企业由“要我做”到“我要做”转变。目前,已建立起全面真实的信息档案,掌握了2800多家生产企业的信息,采集到了企业的基本状况,包括产品种类、认证情况、质量信息等,实行卫星定位,动态掌握内销生产加工企业的真实、全面信息,为质监系统提供全面完整的信息服务和支持。
内部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在实践中,巡查队突出重点,扩大监管覆盖面,有侧重地对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键点、成品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提高了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覆盖率,有效改变了以往重抽查轻监管、抽查与监管脱节的状况。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4976厂次,监督抽样企业3420家,抽取样品6405批次,企业数和抽样数同比分别增长95.2%和98.1%。
工作思路由被动向主动谋划转变。通过赋予综合巡查队综合巡查和抽样监督两大职能,及时准确地发现企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计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巡查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企业整改,同时将整改内容移交给相关职能科室,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落实整改情况,对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由稽查分局负责查处。实现了对企业施行“闭环式”监督管理,创新了监管模式。截至目前,综合巡查队发出巡查责令整改书1329份,移送相关科室处理的问题2021件,跟踪落实整改企业1657家。
工作方法由单打独斗向联合作战转变。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等不法行为是一直困扰东莞的难题。通过综合巡查队的作用,实现巡查与稽查联动,形成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将质监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镇(区)、村,使执法工作做到以点带面,以面带动全局,从根本上提高了工作效率。综合巡查队在日常巡查工作中能及时发现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为行政执法提供案源,及时准确地制止和打击严重违法、制假行为,使行政执法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对企业不接受或不配合检查或拒绝抽检的,立即由稽查分局启动执法检查程序。巡查、稽查联动,极大地推进了质监工作。截至6月15日,综合巡查队移送稽查案件24宗,联动稽查分局查处案件18宗,稽查分局配合巡查队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