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16日讯:6月15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南宁主持召开了《无公害中药材 产地环境条件》等14项中药材地方标准审定会,14项中药材广西地方标准通过审核。
据了解,此次审定委员会委员由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等14名专家组成。这也是继2007年广西中药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西标准化协会中药材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下简称“标委会”)会成立以来,由自治区卫生厅提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第一批中药材地方标准审定。
标委会秘书处设在广西药用植物园,14个标准起草负责人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向审定组专家作了汇报,包括标准制定过程、标准技术要点、方法验证结果等内容。
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这14项标准的审定,并建议将这些中药材地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送自治区治疗技术监督局,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