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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公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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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国家邮政局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障我国邮政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国家邮政局今年2月启动了《邮政普遍服务》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5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首先征求了财政部的意见,6月在全国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各界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集中于邮政局所设置、服务时限、投递问题、赔偿问题等几个方面。

  为更好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国家邮政局7月8日将《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邮政局将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着科学性、现实性和渐进性的原则,对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细致的整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送审稿,提交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审议,通过后形成报批稿,尽快发布实施,以更好地促进邮政服务规范发展。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主要内容有七项:一、总则,包括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方便性和强制性五个方面。二、业务范围,信件业务,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业务,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三、邮政局所设置要求。四、开取信筒(箱) 次数。五、邮件全程时限。六、投递深度。七、赔偿。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通标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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