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3日,厦门检验检疫局举办了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工作规程宣传贯彻会,正式拉开了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序幕。此次推出的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工作规程历时一年,经过反复调研和修改,在原有的分类管理办法基础上实现了四大突破。
将风险评估引入分类管理工作,由企业的类别、产品的风险等级两个因素,共同确定某一类别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突破了原来由企业的类别来决定检验监管模式的做法,引入特别监管企业(即黑名单企业、四类企业)概念,对特别监管企业采用“暂停出口+限期整改”的监管方式,暂停期限至少为三个月;突破原来分类管理的三个类别,增加差异化管理,加强了分类管理对企业的约束力;突破了原先凭企业申请而分类的被动做法,突出主动分类、主动监管的理念,检验检疫机构主动对企业进行分类;突破了以抽批检验为主的模式,突出了差异化管理,将检验监管的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三类、四类企业和高风险的产品上,提高了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增加了“验证监管方式”和“诚信监管方式”的检验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