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军用标准编写中容易发生的错误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标准作为一种具有特定形式、发挥特定作用的技术文件,除内容要做到完整、准确外,格式同样应准确无误。 GJB 0颁发以后,军用标准在内容设置、格式编排、表述规则等方面都比以前有了一定的变化,某些方面的改变还很大。如果不能深入透彻地理解GJB 0的各项要求及内涵,认真严格地遵循其的规定,那么在编写标准时就很容易犯下这样那样的错误,影响标准的质量,延误标准的批准、发布和出版。在此,我们对标准编写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了归纳,供编写人员参考。

  一、封面

  1. 不填写分类号。

  分类号应按GJB832《军用标准文献分类法》由编写人员填写,并作为审查的一项内容,而不是由标准发布机关填写。许多标准报批稿在上报时仍为“FL XXXX”。

  2. 标准名称不准确、不规范。

  题目与内容要相符,用词应规范。特别是在军用标准文件中,“规范”是有特定含义的一类文件,其他文件不应乱用“规范”二字。

  此外,标准名称要规范,表征相同的技术特征标准,宜用相同的标准名称(补充要素)来表述。从现有标准情况看,标准名称很不规范,随意性很大。表征相同(或大体相同)技术特征的标准名称五花八门,较多地迁就了行业的习惯。以表征“试验”这一技术特征的标准为例,即有试验、测量、测试、测定、评定、评估、评测、检验、检测、检查与方法、规程、程序、规则、准则、标准、规范、要求等多种组合形式,实际有的标准名称近40种。

  3. 英文名称字母大小写不符合规定。

  标准的英文名称,除首字及专用名词大写,其他均为小写。一般不用定冠词"The"起头。此外,英文名称中的"and"不能用"&"代替。

  4.修订标准不填写版次和被代替标准编号。

   二、目次

  1. 目次的详尽程度不合适

  目次的设置既要便于检索,又不要太繁琐。有的标准目次太粗,某些规范中甚至仅罗列出六章章名。有的又过细,显得很繁琐。目次的设置应以反映出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原则,层次上不一定要求完全一致,具体各章应反映到几层标题,可以灵活。篇幅小的标准不必设目次。

  2. 目次中的标题与正文中不一致。

  标准在编写和审查过程中,正文内容会几经改动,这就要求已设置好的目次也须做相应改动。

  3. 目次中出现“术语和定义”一章中的术语。

  4.目次中的附录未注明性质(是资料性附录,还是参考性附录)。

  三、前言

  1. 前言的内容不全。

  例如:包含部分的标准,其前言中没有列出整个标准的预计结构;修订标准的前言中没有说明与前一版本相比的重大技术变化;标准设有附录时,前言中没有说明附录的性质。

  2.前言内容过于繁琐。

  详见第三章。

  3. 前言中包含要求、图或表。

  四、范围

  1.范围的表述不够简练。

  这一点在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军用标准时尤其突出。某些标准中的“范围”一章甚至超过一页,令人看后不知所云。

  2.范围中包含要求。

  五、引用文件

  1. 排列顺序不正确。

  例如,将国家军用标准排在国家标准之前。

  又如,行业标准或部门军用标准没有先按其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

  2. 引用文件没有在条文中提及。

  引用文件要与其后的正文相呼应。换言之,在引用文件中出现的,在其后的其它章条中一定要出现;在其后的其它章条中未出现的文件,在引用文件一章中也不应出现。

  3. 包含参考性文件。

  例如,引用文件中列出了条文的注或条文的脚注中提及的文件--这些文件可列入参考文献。
  4. 引用法规时缺少发布机关、发布日期或文号。

  5. 引用标准的名称不准确。

  引用标准名称要准确,要以标准的文本为依据,一字不差,不能“大概齐”。

  6.不看标准文本盲目引用。

  对于所引用的文件,要认真研究。被引用的文件既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构成标准的一部分,则对其引用必须慎重。因此,必须搜集到文本,在认真消化的基础上确定引用的内容,不能仅看其名称可能与标准化对象相关就引用过来。

  7.通用规范中引用高层次的管理类标准。

  通用规范中一般不宜引用通用的管理类标准(如GJB450等)。在许多通用规范中,都引用了诸如可靠性大纲(GJB450)、维修性大纲(GJB368)、安全性大纲(GJB900)等通用的管理类标准。这样的引用实际上是文不对题。一是这些标准并未规定相应的定量要求和定性要求,不符合规范编写要求的规定;二是这些标准是规定型号(系统或设备)研制过程中为了达到规定的要求而要做的设计工作、试验验证工作和管理工作;三是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型号研制工作,必须针对具体型号的特点和约束条件进行剪裁,并通过工作说明列入合同后才能实施。

  8. 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引用不够慎重

  尽量不要引用或少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虽然现在规定允许引用国际标准,但对于使用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来说,这些标准的搜集、翻译、消化,都有一定困难。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情况下,尽量不引用或少引用,尤其是被引用的标准相对独立、篇幅又不是很大时,还是直接摘抄或以附录列出为好。此外,引用国外先进标准还有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所以引用时更要慎重。

  9. 引用尚未正式批准的标准。

  一旦引用了GB(GB/T)XXXX、GJBXXXX(待批)这样的标准,则标准的批准必须以这些待批标准的批准为前提。而后者能否批准、何时批准都是未知数,因而非常被动。有的标准由此而被迫延迟审批发布。
  10.标准编号的书写不规范。

  尤其是连续标准编号的书写。例如:

     正确          错误
  GJB 791.1~791.18    GJB 791.1~.18
              GJB 791.1~18
              GJB 791.1~GJB 791.18
  GB/T 19000~19004    GB/T 19000~GB/T 19004

  六、术语和定义

  1. 术语缺外文对应词或外文对应词大小写不符合规定。

  除专用名词外,外文对应词均为小写。

  2.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清单或表的排序混乱。


  清单应按符号、代号和缩略语的第一个字母顺序编排,不编号。

  3. 把不规则用语作为缩略语。

  例如,把“低噪放”作为“低噪声放大器”的缩略语。

  七、要求

  1. 包含应由法规或规章来规定的事项或非技术内容。

  例如,在要求中对管理权限或人员工作态度等做出规定。

  2. 包含解释性条款。

  例如,对所提出的要求,叙述其目的或理由。

  3. 同一概念用不同术语表述。

  例如,表述“详细规范”这一概念,同一标准中有时用详细规范,有时用产品规范,有时又用产品技术条件等等。

  4.表述不严谨,产生歧义。

  语言逻辑要严谨,要易于理解,不能有歧义。如下述表述方式就不够确切:

  “设备至少应进行48h~120h的电气预处理试验。”

  “静噪回滞应不小于2dB~6dB。”

  八、(规范的)质量保证规定

  1. 规定“检验责任”、“合格责任”或“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等内容。

  这些都属于合同管理方面的内容,不宜进入规范。

  2. 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不规定受检样品数量。

  3. 抽样方案规定不具体。

  例如,检验采用标准抽样方案时只提出按GJB179执行,却没有给出相应的检查水平(IL)、可接受质量水平(AQL)或缺陷分类。

  4. 不规定周期性检验的周期。

  例如,质量一致性检验中的C组和D组检验基本上属于周期性检验,一般应规定其检验周期。

  5. 检验项目表中要求或检验方法的条号有误。

  如果要求或检验方法部分做了改动,一定要注意随之而调整检验项目表。

  九、附录

  1. 附录无标题,标准正文中未提及。

  2. 附录的编排顺序不正确。

  例如,先排规范性附录,后排资料性附录--正确的做法是按附录在正文中提及的先后次序编排。
  1. 资料性附录中包含必须遵守的要求。

  2. 附录的章、条、图、表和公式的编号不正确。

  例如,附录的图、表或公式与正文的图、表或公式采用连续编号--正确的做法是其单独编号,并加附录编号和下脚点“.”,如“图A.1”、“表B.2”、“(C.1)”等。

  十、条文的标题

  某一章或条内,同一层次的条有的有标题,有的无标题。

  示例B-1:

3.10.4.1 动态范围
  ……的动态范围为50dB。
3.10.4.2 ……的输出功率应不小于100W。
     
在这种情况下,有无标题应统一,但仅限于该层次内。换言之,3.10.5.1设不设标题,则与3.10.4.1设不设标题没有相关性。

  十一、段和列项

  1. 标准的章或条下出现“悬置段”。

  见本书示例2-4。

  2. 列项编号不正确。

  军用标准中的列项编号只使用“a)、b)、c)”的方式,不允许使用“--”、“· ”、“(a)、(b)、(c)”等其它方式。

  十二、条文的注和脚注

  1. 条文的注和脚注包含要求。

  2. 编号不正确。

  条文的脚注是从1开始在标准全文中连续编号,如:1)、2)、3)等;条文的注则是在同一章或条内顺序编号,如:注1、注2、注3等。

  示例的编号方法与条文的注相同。

  十三、表和图

  1. 标准条文中没有提及表或图。

  2. 表或图无编号或按章、条编号。

  例如:表2.3.1或图2-3等。正确的做法是在标准正文内对表或图连续编号,如表1、表2、……;图1、图2、……,等。

  3. 标准中有无表题或图题不统一。

  4. 表注或图注包含要求。

  5. 注和脚注的位置不对。

  例如,将表注排在表格的外面。正确的做法是,表注和表的脚注均应置于表格之中,表注在前,表的脚注在后;图注和图的脚注均应置于图的标题之上,图注在前,图的脚注在后。

  6. 表中所有计量单位相同时,其表述方式不正确。

  例如:
                      表× ××××                 mm
类型 长度 内直径 外直径
  
  应为:
                      表× ××××            单位为毫米
类型 长度 内直径 外直径

  7.公式中不注意区分文种、大小写、正斜体、角标等。

  公式中要注意区别英文、希文(如a与α),大写、小写(如K与k),正体、斜体(如h与h),是否角标(如ha与h ),尤其是作为角标的o与0、i与1(如h 与h ,h 与h )等。

  十四、数和数值的表示

  1. 非物理量的数表示有误。

  数字一至九应用汉字“一”、“二”、“三”……表示,大于九的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

错误
正确
用8根试管排成一行
用八根试管排成一行
选十五根管子进行物理试验
选15根管子进行物理试验

  2. 物理量数值表示有误。

  表示物理量的数值,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写上法定计量单位。例如:

错误
正确
“一百五十瓦”或“150瓦”
150W
“零下二十度”或“零下二十℃”
-20℃

  3. 量值范围、尺寸和公差的简化形式不正确。

  见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十五、量、单位和符号

  1. 单位书写不正确。

  标准中要特别注意单位符号的大小写问题。

  例如:

单位名称
错误
正确
M
m
S
s
千伏
Kv
kV
千克
KG或Kg
kg
毫安
MA
mA
赫兹
HZ
Hz
千瓦
KW
kW

  2. 使用非标准化的缩略语代替单位符号。

  例如:

单位名称
错误
正确
sec
s
mins
min
小时
hrs
h
立方厘米
cc
cm3
安培
amps
A
Lit
L

  3. 量的符号用正体。

  无论正文其他字体如何,量的符号都必须用斜体印刷。

  物理量符号的下标也要注意区分正体和斜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军用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