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讨论海关监管方案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出口加工区卡口是否保留,铁路卡口位置应预留在哪里,“三废”查验区设置在哪里?6月20日上午,海沧联检报关中心四楼会议室内,厦门海关副关长万志朝率领厦门海关海沧保税港区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着十余个海沧保税港区海关监管方案中的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火朝天的讨论。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认真研究,领导小组对草案提出的需明确的十余个问题提出了实质性意见,包括实行“提前报关、卡口分流、实货验放”模式、在港区内设立专门“三废”查验区、预留铁路卡口、开展拆拼箱业务、整合出口加工区监管资源等,同时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和项目完成时限。

  据了解,为准备好海沧保税港区在2009年初封关运作,在国务院批准设立海沧保税港区后,厦门海关迅速集中一批业务骨干投入紧张的海沧保税港区监管方案的制定中。按照海沧保税港区的总体规划,其区域内既有大型集装箱码头,还有已建的出口加工区和物流园区,道路纵横交错,功能纷繁多样,其海关监管方案的复杂性和困难度甚至超过了国内其他保税港区。经过对上海洋山港、天津东疆港等保税港海关监管方案的学习、考察和借鉴,厦门海关在短短的两个星期内迅速拿出了监管草案,为海沧保税港区的早日封关运作走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厦门海关加工贸易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海沧保税港区运作后,海关还将采取多项便利措施,支持港区的发展。如实行集中申报,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对1个自然月内的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比保税物流园区和口岸的现有管理规定更加便利,能更好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区内企业在区外从事对外贸易业务且货物不实际进出保税港区的,可以在收发货人所在地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有利于区内企业到区外拓展业务;对于同一配额、许可证件项下的货物,海关在进区环节已经验核配额、许可证件的,在出境环节不再要求企业出具配额、许可证件原件;海关对保税港区内加工货物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合同核销,不执行单耗标准,取而代之的是“以查代核”,使加工贸易手续更加简便。

作者:吴荣凯 王蕤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