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旅行社管理部门的引导、服务与监督职能,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诚信度,优化旅行社产业结构,树立行业形象,促进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创建成果,日前,由大连市旅游局、大连市质监局组织大连市专家学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大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标准》)地方标准。该标准已于2008年6月13日发布实施。
目前,大连市拥有旅行社360余家,发展良莠不齐、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现象比较普遍,“小、散、弱、差”的等结构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低价竞争仍较为普遍。作为窗口行业,旅行社的服务表现直接影响到游客满意度和大连市城市形象。因此,制定标准,对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市场行为的引导、服务与监督力度,树立行业形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标准发布以后,由大连市旅游局、大连市旅游协会及有关行业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大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委员会将统筹负责标准的贯彻实施。有关《标准》的培训、宣贯与评价工作将相继展开。旅行社可根据标准的要求提交参评申请。预计7月份将经过评价产生首批大连市旅行社服务质量信誉等级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