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出口加工业是舟山的传统项目,因其产业链长,从业人员多,更是保持舟山渔区社会稳定及工业发展的支柱产业。但由于全市水产品捕捞加工仍处于粗放生产阶段,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入世”后,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舟山水产品出口因质量问题屡受挫折,严重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舟山检验检疫局从提高把关有效性和服务地方经济贡献率出发,采取积极的措施,沉着应对,建立完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有效地维护了舟山水产品出口的正常贸易秩序。近年来,舟山水产品年出口量一直保持在22万吨以上,货值在6.7~7.0亿美元之间,约占全省出口同类产品总量的85%。
积极探索着力建设长效机制
水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公众健康,社会关注度高。在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更容易为国外授之以柄,甚至演化为政治事件。所以舟山局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领导保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国质检动〔2007〕586号),舟山局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工作小组、进出口食品信息跟踪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质量稽查小组;各个小组按职责分工,建立各项具体操作规范,形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工组机制。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机制。全方位加强产品的源头管理,确保产品原料供应源的质量安全。积极开展渔船备案工作,自2005年开始,舟山局已对88艘改造渔船实施备案,同时加大对已备案渔船的年审力度,保证经改造的捕捞和运输船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确保出口水产品加工用海捕原料的质量卫生。加强对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已备案出口水产品养殖基地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和供货证明的核销办法,确保养殖产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虾仁产品实施原料收购报备制度,并实行产能核定。严格执行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由专人负责残留监控的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残留监控抽样计划实施方案,做到“及时汇总数据、及时分析,及时上报结果、对阳性结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残留监控工作真正起到源头“预警和监控”作用。
三是构建诚信管理机制。通过实施良好企业名单制度、签订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形式,推行诚信管理制度。自2006年,要求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每年签订质量控制和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自检自控体系、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促进企业自我管理,加强出口食品加工行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舟山局于2006年在全省率先在水产企业实施《良好企业名单》制度,首批14家产品质量稳定、管理水平高、诚信经营的企业被列入良好企业名单,给予简化手续、优先放行等便利措施;同时加强对新申报企业的考核,提高准入门槛;在行业内起到质量至上、诚信经营的示范作用。此外,根据“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违法违规、欺骗或逃避检验及发生恶性责任事故的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并列入黑名单管理,真正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水平和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
四是探索建立完善稽查机制。去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舟山局开始实施对出口食品的稽查制度,即从企业报检批中随机抽取一定量批次,赴现场对货证相符等情况实施突击检查,一旦发现企业违规违法情况,即判为货物不合格,另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展开立案查处,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仅在专项整治期间,该局共立案5起,处罚金额达28.2万元。
五是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机制。根据浙江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强对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实施备案和检验监管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舟山局对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管理,同时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抽查检测力度,确保原辅料中不含违规添加剂,出口产品中使用添加剂符合进口国要求。舟山局又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对添加剂投入品安全使用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企业使用添加剂投入品的风险意识。
六是建立实施风险评估机制。舟山局组织专人登录欧盟、FDA、日本厚生劳动省、韩国海洋水产部等相关网站,密切关注国际食品安全新动向,了解国外通报情况,分析国外关注的检测项目及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舟山出口水产品的特点,对潜在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及时调制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提高把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是推行敏感产品配额管理制度。舟山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多,行业内竞争激烈。为规范出口市场行为,促进有序出口,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市水产协会管理、企业自律,自今年起对输欧虾仁、输韩梭子蟹等敏感大宗产品实施配额管理制度,根据各企业近几年的出口情况,分配年度出口数量,并严格执行最低保护价,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自身利益。该项管理制度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快速高效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快速高效,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迅速掌握事件动态。通过实时跟踪国外相关网站信息、密切关注企业国外客户反馈意见、综合分析不合格检出原因,扩大信息来源,及时掌握事件动态,积极争取主动权。面对各类突发事件,冷静应对,迅速介入,第一时间查明事件原因,预测事件的后续影响,并及时上报信息,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年初欧盟通报的鱼产品中发现寄生虫、虾仁中检出抑菌剂及韩国通报梭子蟹二氧化硫超标等事件,舟山局迅速介入,第一时间明确事件原由,发布《舟山水产出口三大隐忧》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市委市政府和浙江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在处理2月24日日方媒体报道舟山某公司输日食品鱿鱼天富罗(鱿鱼裹粉制品)被检出有机磷系的农药敌敌畏残留事件中,局领导亲临一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事件原因,为国家质检总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争取了主动。舟山局对这一事件的应对处理,浙江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十分满意。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刻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人力、物力、实验室检测方面优先安排。
针对2006年韩国通报梭子蟹二氧化硫超标事件,舟山局抽查检测了辖区内输韩企业库存梭子蟹原料和成品,并深入水产码头、捕捞渔船、养殖塘调查,最终查明事件起因系拖虾渔船使用了保鲜粉所致。
针对西班牙通报三次在鱼中检出不明卵状物事件,他们积极与浙江海洋学院一起协作,对不同季节捕获的鱼进行解剖,结果发现辖区内各出口水产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及鱼原料,均存在同样问题,确定不明卵状物为外来寄生虫(卵)和体内组织成份两种状态。
针对意大利通报海捕冻虾仁中查出细菌抑制剂事件,舟山局通过深入广泛的调查、试验,实验室不断改进方法,在指示菌培养方面和欧盟接轨,经过近一年半时间对与产品相关的原料、辅料和添加剂等进行对比检测,终于明确了检出抑菌剂的原因为企业使用添加剂不当所致。
针对希腊首次通报我输欧虾仁产品在流通市场抽查时检出硼酸事件,舟山局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出口虾仁生产企业库存产品、原料以及来自北海的虾原料进行全面的调查,前后检测百余个样品,断定产品被检出高含量硼酸的原因为原料使用了含有硼酸的添加剂;并通过产品本底含量调查,确定了5ppm以下为出口放行的标准。
三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调查核实、明确事件的原因和性质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后续措施,有序稳妥地开放产品出口,并加强针对性的检验监管力度,提高把关的有效性,确保同类相关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质量安全要求。针对上述通报事件,舟山局通过加强产品源头及使用添加剂管理、增加相关项目的检测把关,有效地控制了出口食品的风险,促进了相关产品的顺利出口。
四是主动开展对外交涉。针对国外通报事件,在明确调查结果及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交涉,维护企业利益,最大限度消除事件的影响。去年年底美国FDA通报岱山某水产有限公司一批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后经核实,系为美方通报错误;经过与美国FDA交涉,美方撤销了对该公司的通报。今年年初西班牙通报定海某食品有限公司两批次虾仁硝基呋喃超标,该公司所有产品被禁止出口;因该公司生产产品全部为海捕虾仁,舟山局对该公司库存产品进行了扩大抽样检测,在未检出阳性结果的基础上,积极支持企业对外交涉。该公司通过国外客户和我驻外使馆,加强与西班牙官方的沟通,争取对被通报货物实施复检;后经西班牙官方和第三方公证机构对上述两批货物重新抽样检测,结果均符合进口国要求;目前该企业已从欧盟官方网站撤销通报,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影响。
五是加大媒体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新闻载体,宣传良好企业加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做法,宣传舟山品牌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对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的正面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树立舟山水产品良好信誉。目前,舟山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在全国和进口国普遍反映良好。
六是不断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检验把关的有效性来源于实验室的技术支撑。针对国外技术壁垒性的通报事件,必须同步加快实验室建设,增强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舟山局实验室通过加强与高校科研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有关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增强技术储备,提高应变能力。在欧盟通报输欧虾仁检出抑菌剂、硼酸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遇到了本系统实验室没有能力或尚不具备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的困境。对此舟山局通过国外提供的检测标准,在系统内率先研发了抑菌剂的检测方法;添置了硼酸检测设备,加强了硼酸的检测能力。水产品实验室还与浙大共建研究生实习基地,与法国梅迪埃公司开展微生物快速检测方法研究,今年还上报了8项科研项目。
不遗余力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确保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舟山水产品扩大出口,是舟山局今后长期的工作。今后,该局检验把关的工作仍十分艰巨和繁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是着眼于源头抓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备案养殖基地的监管,推进渔船的备案和年审工作,规范敏感产品原料源的监控,细化添加剂的备案和使用管理,从源头抓产品质量。
二是着眼于全过程监管保安全。通过实施残留监控计划,结合日常监管制度,借助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产品从原料、预处理、加工、包装、成品检验、装箱装运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坚持企业自律、政府负总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针对舟山水产品出口贸易区域化集中的实际,探索推行主产区产业集群的区域化监管模式,着力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检验监管机制。目前,浙江局正加强与舟山地方政府的协商,拟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在舟山建立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四是改革创新、模式改革,改变重检验轻监管的局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检验模式的改革。逐步推广使用“检企通”平台,结合企业诚信与产品风险,实行分类管理办法,并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措施;试行检验、监管有机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突出监管重点,扭转重检验轻监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