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冶金行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的一项具体工作,中国质量协会冶金工业分会(以下简称冶金分会)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冶金行业品质卓越产品(简称卓越产品)评价工作。日前,冶金分会发布了评价产品的范围、要求和程序。
评价的产品范围包括:钢材、钢丝及其制品、铁合金、耐火材料和冶金轧辊。
申请评价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有连续两年以上批量生产历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经过的生产线,有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检测设施;产品执行先进的技术标准,标准体系完善;大生产质量检验数据和同行业标杆企业的质量水平相当,主要质量指标有与标杆企业同类产品的对比数据,符合“卓越产品技术条件”要求;近两年内,产品质量经有关的国家(行业)冶金产品质检中心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型式试验合格,有试验报告;企业(含申请评价产品生产线)已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ISO9001∶2000标准认证注册,并在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污染物达标排放、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企业按ISO14001∶2004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近两年内,上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无重大用户质量投诉,质量环境安全无主流媒体曝光。
按以上要求,冶金分会将会组织在冶金分会注册的卓越产品现场评审员到企业实施现场评审,并委托有关国家(行业)冶金产品质检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评价工作的程序是:申报的计划审定;组织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到企业现场进行现场评审和型式试验;对现场评审及型式试验的情况进行汇总评价;合格企业填写申请表和产品简介,冶金分会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四季度,召开卓越产品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正式评审。卓越产品评价的有效期为3年。
出现年度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或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出现重大质量异议及因质量、环境、安全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停证、撤证的,由冶金分会做出直至撤销卓越产品证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