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奥运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为展示质检系统服务大局,迎奥运、保国门的风采,为宣传质检事业30年来的发展成就,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增强凝聚力,展望未来,再创质检事业新局面。《中国国门时报》和中国国门摄影研究会决定举办以“和谐·奉献”为主题的新闻摄影比赛。
一、 摄影比赛的主题和范围
本次摄影比赛旨在全面展示质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大局,迎奥运、保国门,为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展示质检系统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国门风采(包括国际交往、突发事件的处理、大通关、检验检疫把关与服务、食品安全、认证认可、质检科技等新闻作品);以及质检系统职工丰富多彩的工作和生活。
二、摄影比赛的规则
1.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型号相机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凡是本系统职工,无论是专业摄影工作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摄影比赛,非本系统职工,其作品合乎本次摄影比赛的主题和范围也可参赛。
3.坚持严格执行新闻摄影规则,参赛新闻摄影作品不得出现安排、摆布、导演被摄对象的痕迹,坚决杜绝假新闻。一经发现,取消其作品参赛资格。
三、参赛摄影作品规格
为了保证新闻摄影的时效性,作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作品和文字说明、标题、作者姓名等信息传递到本报指定电子信箱。作品须采用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不小于300K即可。传统相机拍摄的作品可根据上述要求扫描后传递到本报。
四、参赛作品截稿日期
本次比赛为新闻摄影比赛,作者捕捉到新闻后,可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发到本报,以保证新闻的时效性。本次摄影比赛的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凡是这个时间拍摄的、符合本次摄影比赛的主题和范围的新闻摄影作品均可。
五、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六、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本报将随时刊登作者的新闻作品,此次摄影比赛结束后,将聘请本系统及中国新闻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在10月份本报公布,并将所有获奖作品编辑印刷成册。
七、参赛作品传递信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长春 电话:010-64194031
刘丽达 电话:010-64194022
九、有关问题说明
(1)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提交作品的本人负责。
(2)对于本次摄影比赛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非赢利性用途使用,并根据标准付稿酬。
(3)选送作品参赛的作者,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中国国门时报
中国国门摄影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