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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化工类产品出口欧盟将面临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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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了两项有关化学物质的技术法规草案,对15种化学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做出了限制或禁止规定。一旦实施,杀虫剂、涂料、油墨、粘合剂等化学产品出口欧盟将受到直接影响。此外,与受限化学物质相关的下游产品出口也间接受到影响,如法规中禁止的多氯联苯已被用于生产铁路变压器、矿井设备、无碳复写纸、电磁设备、电容器、电力变压器、真空泵、气体传输涡轮机、电线的高温绝缘层和电力设备等,此类产品的出口将受到间接影响。基本情况如下: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修正指令79/117/EEC和96/59/EC的法规草案》规定了艾氏剂、氯丹、DDT、狄氏剂等13种化学物质将被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但是对于该法规生效前已投入使用的产品中所含的上述物质则可不予禁止。

  《关于限制销售和使用甲苯和三氯苯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草案(第28次修正理事会指令76/769/EEC)》规定了甲苯在粘合剂和喷漆中的最高浓度以及三氯苯在所有用途中其浓度限制指标。指令76/769/EEC以附录形式列出了47类受控危险物质及其限用条件,覆盖具体化学物质上千种,本次提出的指令草案实质上是对该附录的修正。机电设备、纺织品、皮革制品、玩具、家具等所有使用或添加附录所列危险物质的产品都将受到限制。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标准化服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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