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年鉴(2006、2007)》编纂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6月12日上午,由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处主办、《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年鉴》办公室(以下简称《年鉴》办公室)承办的《年鉴》编纂工作会议今日在湖南省质监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湖南质监局长刘爱才,湖南省质监局总工程师江涛,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李建群以及来自湖南省质监局系统29个单位和部门的近50名编纂人员。他们齐聚湖南省质监局,共商《年鉴》编纂工作规范化实施。
《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年鉴》是全面、系统反映“十一五”期间湖南省质检工作发展的轨迹,是历史的记述,真实的再现。它的编纂,将有助于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详细纪录湖南省在促进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它还可成为湖南省质监局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媒介,具有珍藏价值。在湖南质监局长刘爱才局长的亲切关心和江涛总工程师的细心指导下,《年鉴》的编纂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就绪。目前,《年鉴》的编纂方案和材料大纲也都已经出台。
担任本次《年鉴》编委会主任的刘局长在会上发表讲话,并对《年鉴》编纂工作的开展作出重要指示。具体概括为以下四点:一是各级领导要重视,要将《年鉴》编纂工作提交党组研究安排;二是要成立专门的编纂机构,明确人员安排;三是要有经费保障和人力、物力支持;四是时间上要有保障,确保《年鉴》如期顺利出版。他强调,《年鉴》编纂意义重大,各单位和部门务必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时间,高质量完成本次《年鉴》编纂任务。
江涛总工程师也对《年鉴》编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做到数据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图片清晰,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材料大纲和范本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他还指出,所有材料的编写、整理和报送工作,必须做到文责到人。上报材料须经领导亲自审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李建群介绍了《年鉴》编纂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并就《年鉴》编纂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处副处长赖沙斐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年鉴》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