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安徽合肥部署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确定全国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区域的通知》(质检办〔2008〕138号)明确将合肥市列为油漆涂料产品重点整治区域。市质监局根据省质监局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了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油漆涂料产品的质量问题,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具体目标为:到10月底,油漆涂料产品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并录入省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抽查1次;确保每个企业的质量隐患和产品质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确保全面取缔无证生产行为。

  工作任务:1.辖区内所有的油漆涂料产品生产企业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必须全部录入省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软件系统。对属于重点整治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录入质量档案系统,建立质量档案。2.产品需要制定企业标准的,应予制定并备案,做到有标生产;有企业标准的,要及时复审,保证辖区内油漆涂料产品的企业标准保持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涉及安全性质的指标一定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3.列入10类重点产品目录的涂料类清漆5个品种、色漆16个品种、辅助材料7个品种,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溶剂型木器涂料的硝基漆、醇酸类、聚氨酯类漆,必须获得3C认证。严禁无证生产行为。4.将辖区内所有的油漆涂料产品生产企业列入定检计划,并保证新获证产品100%抽查1次。对质量问题较多、抽查合格率较低,特别是安全性质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品一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产品质量。5.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进行重点查处。坚决消灭无证生产现象,严惩制假售假行为,铲除违法黑窝点,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营造有利于油漆涂料产品合法生产,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条件。

  本次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主要工作是:立即对辖区所有油漆涂料(含国质检执〔2008〕164号文件规定的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进出口油漆涂料)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底。5月18日前完成本辖区油漆涂料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质量档案,并录入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涂料产品(5个品种的清漆、16个品种的色漆、7个品种的辅助材料),督促生产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对属于强制性认证管理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硝基漆、醇酸类、聚氨酯类漆),督促并帮助企业获得3C认证;将油漆涂料生产企业纳入市、县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9月15日前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将所有油漆涂料企业纳入日常巡查计划。通过巡查、定检、抽查、年审等日常监管措施,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采购、体系建设和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相关政策执行等。具体要求包括:一查原材料采购情况。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检验报告、票证等),禁止不正当渠道采购、采购不合格原材料、采购不登记等情况,确保产品原材料质量稳定合格;二查体系建设和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质量体系、计量体系、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包括质量控制点的有效设置控制情况、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强制要求情况、标准的执行及备案情况等,禁止体系外运行、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查出厂检验情况。重点检查所有产品在出厂前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检验(自检或委托检验),并加贴检验合格标志,禁止不检验直接出厂或者只加贴标志不进行检验等行为;四查相关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情况、获得市场准入情况、执行国家环保、节能等方面的产业政策方面的情况。禁止各类无证生产、违反产业政策生产行为;着重查处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技术、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CC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油漆涂料开展无证查处工作要求,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9月5日起市质监局将对重点区域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通报检查环节国,对验收不合格单位,将通报批评。

  市质监局针对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全面调查,摸清家底。对辖区所有油漆涂料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三是加强监管,务求实效。将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可借鉴去年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督促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产品销售台帐等成功经验,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抓出经验。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对重点区域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先进典型,揭露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工作信息畅通。

作者:佚名 来源:合肥质监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