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北京首次出台大排档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北京市首次出台大排档标准 分三类地区严格管理 违反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涉奥场所周边禁摆大排档

  本报讯 奥运场馆周边和天安门、国家机关及周边等地区餐饮单位不得出现大排档。

  6月3上午记者获悉,北京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10部门已经联合发布通告,叫停临街商业和饮食等行业的露天餐饮经营活动。

  通告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开展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活动,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临街从事店外消夏露天餐饮经营活动。

  与通告同时下发的《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划分出三类地区对大排档的管理要求。

  据记者近几日的走访调查,在一些涉奥场所、定点医院周边和主要大街上,不乏大排档的身影。比如宣武医院对面就有大排档,菜市口南大街的大排档晚上6点就摆了出来,洋桥大街两侧的饭馆几乎家家都“出桌”,朝阳区来广营附近更是不鲜见。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城管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大队进行整治,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大排档一律不准经营。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区的执法人员已经到餐馆和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法规宣传,发放告知单,并开始严查各类露天餐饮的违法经营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进行处罚,最高将可罚款5000元。

  北京市首次明确按地区划分大排档管理标准地区分类 标准 做法

  一类地区:奥运场馆、住地、线路、定点医院

  要做到无违法经重点及周边等涉奥场所,外国驻华使馆、重要经营的消夏露天餐控制机构周边等涉外区域,机场、车站等大型餐饮经营场所交通枢纽及周边,天安门、国家机关及周边等地区

  二类地区:北京市重点大街、主要商业繁华场基本做到无违法重点所、重要交通场站和重点旅游景区等经营的消夏露天管理餐饮经营场所

  三类地区: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要达到消夏路边日常餐饮经营影响市管理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作者:洪雪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