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的高管们度过了一个并不愉快的周末,因为根据证监会最新的要求,他们在过去一年费尽心思控、参股的3家期货公司,必须舍弃其中1家。
2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将于下月正式实施的《规定》要求同一主体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即“一参一控”。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理顺期货公司股权关系,防止控股股东与期货公司以及关联期货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不当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定》明确了控股标准,主要包括出资额占期货公司出资总额50%以上的;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期货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期货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决定期货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即使不是期货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等。
据了解,现在已经有公司参股或控股期货公司超过两家,显然,这些公司将面临着痛苦的整合。最典型的应该是新黄浦,该公司在2007年先后实现了100%控股华闻期货,40%参股迈科期货,43.75%参股江西瑞奇期货。而根据《规定》,至少有一家期货公司将和新黄浦告别。
同一天,证监会还发布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前后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衔接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具有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资格但尚未通过资质测试的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质测试。逾期未通过资质测试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