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是表达产品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些企业在采用GB/T 19001-2000标准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往往因为忽视适用的产品标准而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一些审核员也往往因为忽视企业适用的产品标准而影响 审核的深度和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整体评价。为此,本文对产品标准的确定进行探讨,以期引起重视。
产品标准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1、产品标准是产品要求的重要体现
GB/T 19000-2000族标准明确地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所有行业或经济领域;产品要求则是特定要求,只适用于特定的产品。GB/T 19001-2000标准并不规定产品要求,但它是产品要求的有益补充。任何企业在采用GB/T 19001-2000标准时必须同时考虑产品要求,应在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体现本企业的产品特点。
产品要求和有关过程的要求可包含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过程标准、合同协议和法规等要求中。其中,产品标准是产品要求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产品标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GB/T 19001-2000标准特别强调,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对下列需要统计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标准化法》第六条明确指出:“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为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标准化法》第十四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3、产品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GB/T 19001-2000标准“7.1产品实现的策划”条款指出。企业应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在相应产品的标准或产品特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中,而产品标准是其主要内容之一。只有全面、准确地理解产品标准的内容,才能为识别过程、确定资源、控制和管理过程提供依据。
(1)产品标准是产品质量的技术保障
产品标准是组织技术经济能力的综合反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质量之争,即技术经济能力的较量。对产品来讲,其质量的技术指标主要反映在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性、寿命以及外观等方面。产品标准不仅客观地反映了上述技术指标的基本要求,而且对实现上述指标的基本要求,而且对实现上述指标的要求所进行的试验、检验方法、手段以及规则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这不仅反映了产品质量在技术上的成就,也为企业的管理工作明确了目标,为产品质量水平的评定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提高产品质量既有保证作用,又有促进作用。
(2)产品标准是优化生产秩序的内在需求
质量管理和标准化都是现代化生产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质量管理一经出现便和标准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质量管理过程就是标准制定和贯彻的过程。产品标准化是标准制定和贯彻的过程。产品标准化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工艺水平、确保产品质量、保持性能先进、取得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以生产产品为主,其一切和生产技术活动都为:“产品”这个中心服务。所以,产品标准化程度的高低,对企业的各项生产技术工作都有直接影响。不对产品的品种规格合理优化、简化,势必出现品种繁杂、规格混乱的状况。因此,运用优化原则和合理分档的方法,将产品的型号、基本参数、尺寸以及结构等作出合理规定,以协调同类产品之间和配套产品之间的关系,实现产品品种的系列化,既能使组织保持有秩序地组织生产,又能满足社会生产和顾客的需求。
(3)产品标准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条件
产品标准在规定各项指标时,不但要考虑生产技术的进步,而且要对企业生产的状况、顾客的需求和国家、企业的综合效益充分加以考虑,使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要的前提下所付出的成本最低,使顾客在使用、管理和维护产品时所发生的费用也最低。
(4)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核心
企业开展标准化的目的,主要是提高产品质量,发展产品品种,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除制定产品标准外,还需要制定一系列与其有关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以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都围绕产品标准展开,都是为产品标准展开,都是为了产品标准顺利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如企业围绕产品标准所制定的设计、工艺、工装、外购件、原材料和试验、检验标准,以及各种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标准,都是为了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而规定的。
(5)产品标准是满足顾客要求的保证
在采购过程中,产品标准是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并对供方控制的技术依据。在销售过程中,产品标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发生质量纠纷时,应依据产品标准进行处理。在开展国际贸易方面,采用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可以消除国际贸易方面的壁垒。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完美结合,能使组织证实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能不断地增强顾客满意。
产品标准的确定
1、确定适用的产品标准
企业在组织产品生产前,可按下列方式之一确定适用于自身特定产品的产品标准:
检索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可根据情况制定适用的完整的产品标准或单项的产品标准,作为产品生产的依据;
虽然已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但希望生产出比其技术指标更严、质量要求更高的产品,企业也可适时制定适用于自己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制定企业适用的产品标准
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可按如下步骤进行:在产品的研制试验和设计制阶段,应拟定产品标准方案(草案),并按此方案试制。拟定产品标准进行检索,收集相关信息,尽量参照国际或国外先进的相关标准。新产品的小批试制后,产品标准(草案)是新产品定型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产品通过鉴定后,应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标准并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量投产后,产品标准则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应定期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及时向受理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复审中如有修订,应重新备案。
国家或行业制定的某类产品的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是对某类产品所具有的共同性要求的一般规定,是同类产品中各种具体产品必须达到的要求。但是,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不一定能够满足不同场合的具体要求,企业需要根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和具体情况制定一些补充性的技术要求或具体产品标准。
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是产品标准的核心内容。
(1)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
①充分体现产品的使用要求与产品的基本特性,同时考虑健康、安全、生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
②根据实际需要从环境适应性、使用性能、理化性能、稳定性、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耗能指标、外观和感官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和其他要求等方面规定标准的性能要求。
③尽可能定量表示,一般需规定其标称值(或额定值)。
(2)选择产品标准的三条原则
①目的性原则。产品的大部分特性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根据制定标准的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必需的技术内容在标准中加以规定。
②性能特性原则。为了实现所制定标准的目的,原则上应根据性能特性规定要求,给技术发展最大的自由度。
③可检验性原则。标准应规定那些能检验,从而可通过检验得到证实的特性。有些要求过于空洞,没有具体内容或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证实,则不要在标准中加以规定。标准不宜使用“较好”、“很强”等不明确的用语,以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
(3)产品标准的检验或试验方法
①凡技术要求中所规定的内容,一般应规定相应的检验或试验方法,一些常规性的检验或试验方法可例外(如外观检查等)。
②一项技术要求一般只规定一种检验或试验可再现的方法,当必须规定两种以上检验或试验方法时,应明确其中一种为仲裁方法。
③尽可能引用已有的检验或试验方法标准。
④检验或试验中所用的设备、仪器等应规定精度等级,而不应指定制造厂家或商标名称。
⑤充分考虑检验或试验结果的精密度。
(4)产品标准的检验规则和质量评定程序
检验规则和质量评定程序都是为测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而采取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为此,在标准中只选择其一。
①检验规则和质量评定程序的内容要包括的检验项目、组批规则、抽样方案、抽样或取样方法、判定规则及复验规则等。
当选择“检验规则”时,一般应将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此时,常规检验、交收检验、交付检验等均属于出厂检验的范畴;定型检验、首件检验、周期检验、例行检验等,均属于型式检验的范畴。
当选择“质量评定程序”时,一般应将检验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鉴定检验类似于检验规则中的型式检验,而质量一致性检验与检验规则中的出厂检验有较大区别。质量一致性检验要分为(A、B、C、D)四组,主要根据是否对检验对象进行破坏性试验而确定。A、B两组是对产品逐批检验,属于出厂检验的范畴,而C、D两组是周期检验,属于型式检验的范畴。
②型式检验是对产品各项质量指标的全面检验,用以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符合标准。出厂检验是对正式生产的产品在交货时进行的最终检验,以评定产品在交货时是否达到了在型式检验中已确认的质量要求。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才可作为合格品交付。
出厂检验的项目是型式检验的一部分,在型式检验中所做的一些破坏性试验、试验时间较长的试验,一般不作为出厂检验的项目。许多原材料的产品标准中不规定型式检验。
③根据产品特点,确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对一部分项目进行全检,另一部分项目进行抽检。抽检项目应规定抽样的条件和方法等。对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如卫生、安全)的一些特性,尽可能不采用抽检。抽检时,应对产品检验批的组成和抽样、取样规则作出规定。应根据需要规定不同类型的抽样方案。具体抽样方案应按照相关抽样标准确定有关的要素内容,如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和不合格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