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个动态概念,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发展,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当然也需要不断摸索、不断创造或引进新的有效监督管理模式。
抗震救灾的深入和社会救助款物的不断增多,救灾款物管理发放是否公正廉洁,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征集社会监督员,增强抗震救灾款物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应该说是一种有效形式。
但是,公开征集社会监督员,让社会监督员参与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的监督,只能说为抗震救灾款物公正廉洁管理发放增加了一种有效社会监督形式。由于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影响面很大,不能指望增加了社会监督员,监督上就不会出现问题。因此还应该更进一步开辟或引进其他有效形式。
救灾款物管理发放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般表现在3个方面:社会捐赠或募捐来的款物是否都准确无误地入了账;管理发放环节是否存在腐败或以权谋私;分配的救灾款物是否受到官僚主义和情感因素的干扰,导致分配不公,肥瘦不匀。
其实,在公开征集社会监督员之前,救灾款物管理发放领域监督机制已经在正常发挥作用。比如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不时提醒;媒体的监督无时无处不在;审计部门已经派出大队人马进驻灾区,逐笔逐项审查账目等。现在又增加社会监督员,这对提升救灾款物管理的公正廉洁性,无疑很有好处。
在已有的这么多有效监督形式的前提下,建议再让听证制及时走进救灾款物管理发放监督领域,并让其起到担纲重任。这是因为,听证制透明度很高,监督力度很大,制约性很强,具有机制上的优势,且监督成本很低。这样,存在的一切问题就容易及时暴露,并能受到重视和及时改进。
当然,让听证制担当起监督重任,也不等于就可以到此为止。监督是个动态概念,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发展,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当然也就需要不断摸索,不断创造或引进新的有效监督模式。监督的“眼睛”全方位睁开了,救灾款物廉洁高效管理发放才能多一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