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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长泰县出台鼓励农产品创品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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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农产品争创品牌,推进特色、规模、品牌农业的发展,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的意见》,旨在长泰县培育出一批质量优良、消费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提高该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该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据悉,以政府名义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品牌,在福建省县级政府中尚属首次。

  《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的意见》首先明确了长泰县农产品争创品牌的范围。包括:福建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以及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和HACCP认证的产品等;其次规定了争创品牌的奖励办法。其中,对当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荣获国家免检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当年获得福建名牌产品(农业类)或福建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第三明确了争创品牌的5项具体措施,即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品牌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法以及营造培育和发展品牌的良好环境。

作者:吴振祥 王日光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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