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在口岸进境货物检验监管上探索建立“全申报”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该局的“全申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在进口散装货物监管领域已初步建立“进境申报+监管场地查验+卡口控制”的验放监管模式。
研发应用“进口申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海港口岸物流信息的进口全申报,形成进口货物、集装箱口岸验放体系管理闭环。
针对进境集装箱货物,采取“小提单盖章+港区放行”的口岸验放模式。今年一季度该局共受理入境集装箱报检745906标箱,查验82147标箱,检出4897标箱携带疫情或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问题标箱数比上年同期增长89.81%,问题检出率为5.96%,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53个百分点。
对进境空箱采取“检疫申报+卡口布控+监管场地查验+卡口指令放行”的验放模式。一季度共受理进境空箱报检505896标箱,查验31136标箱,检出问题箱数为2538标箱,共来自58个国家和地区,检出问题标箱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57.14%,主要是夹带生活垃圾、木托木屑以及其他废弃物,还发现较多的虫子、蜘蛛、蜚蠊等医学媒介生物尸体,共发现疫情种类31种。目前“口岸全申报”机制已在宁波检验检疫局所属海港口岸单位穿山办事处、大榭局、通关中心办事处、保税区办事处、镇海办事处等5个分支机构进行试点,全方位构筑起宁波口岸进口商品监管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