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工作有效性和依法行政水平,6月11日,河北省保定市质量技监局适时出台《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形成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督察体系。
去年以来,保定市质监执法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各局忠于职守,严格把关,赢得社会各界赞誉。声声赞誉带来更大动力,近两月来,该局有关负责人通过深入基层,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认真解剖和分析,发现目前源头执法仍然存在着漏洞,突出问题是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针对这一现状,该局调整和规范市局与县级局之间、市局各执法处室之间的执法关系、执法范围,整合全市执法力量,统筹各项质监职能,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这一系列行政规章制度包括:《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行政案件办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这些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程序、审理程序、处罚程序,以及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和执法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保定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体系具有7个突出特点:一是实施执法监管责任区域化管理机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局局长为所在行政区域的执法监管第一责任人,同时把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划分,把执法监管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做到指标量化、责任到人,从机制上理顺执法工作秩序,有效的防止交叉执法、重复检查的现象。二是实施“阳光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工程,做到执法到位、服务到位、监管到位。三是建立了全市执法监督网络。25个县(市、区)局均设立了独立或综合的法制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消灭了基层法制工作的空白,形成了市、县二级法制网络机构,做到执法到哪,监督到哪。四是实施“三全监督”工程,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行政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强制措施、结案、执行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市、县两级执法人员以及技术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监督。五是实施行政执法和执法案卷评议考核制度,采用定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系统的行政执法和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评比。六是实施案件回访制度,采取不定期回访行政相对人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明查暗访,以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廉洁。七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一次查实下岗制》。在队伍中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权责观,增强责任意识,实现从“注重权力”向“明确责任”的转变,实现执法权和执法责任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