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是标准内容的一种表示形式。
标准中有些内容相对比较集中,篇幅较大。为了标准的整体结构比较匀称,可以将这部分内容摘出来,单独编一个附录附在正文的后面。
有时标准中的某些内容,篇幅虽然不大,但是所述的内容连贯性较差。为了标准整体结构的连贯性,也可以将这部分内容摘出来,单独编一个附录附在正文的后面。
标准中的附录就是这样产生的。标准中的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两种。但是附录的规范性或资料性的性质不是附录自己确定的,附录的性质是由提及该附录的条文确定的。在标准中条文中会清楚地表明。
规范性附录是标准条款的组成部分,属于标准的主体,所以是需要遵守的。资料性附录是有助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要素,所以是不需要遵守的。
可见,标准中的附录有的是需要遵守的,有的是不需要遵守的,取决于附录的性质。
图表在标准中的作用
与文字一样吗?
标准化是一项制定条款的活动。活动的实质是把人们头脑中的概念记录下来,记录下来的内容就是条款。
通常情况下,采用文字来记录的条款就是条文。
有时概念要描述的是一个立体形状比较烦琐的物体,如果用文字来记录,不但文字用量比较大,而且阅读理解也比较费劲,空间图形难以建立。不如绘制成图样既直观又便于理解。因此,图样实际上是条款的另一种表示形式。
有时概念要描述的是许多反复循环的内容,每一个来回变动几个数字。如果用文字来记录,结果是文字多,数字少,数字查找起来比较难。不如制成表格,把文字过滤掉,把数字排出来,看起来既清楚又好比较。因此,表格实际上是条款的又一种表示形式。
因此,图、表在标准中的作用与文字的作用是一样的。
图、表除了在标准中可以表示条款外,也可以用来表示附加要素。但是,条款与附加要素在标准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图、表在标准中的地位不能一概而论,要仔细区分图、表在标准中充当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