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各分支局、办事处的一把手以及局机关的各位处长齐聚会议室,对今年以来开展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今年初,国家质检总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决定,辽宁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倾全局之力,深入、扎实地展开此项工作。整治将半,该局盘点成果、条分缕析存在的问题、研判面临的大势。
3月6日,分管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大连龙华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对产品质量、生产加工过程、原料进厂、检测等环节进行调研。在机器嘈杂的轰鸣声和令人窒息的粉尘中,辽宁局专项整治工作拉开了序幕。
3月11日,辽宁局召开了全系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誓师大会,立下了至10月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要达到四个100%的军令状:五类重点产品出口企业,要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要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要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要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3月13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个检验检疫局的一把手在大连签署了“东北三省木制品、家具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协调理顺了东北三省木制品、家具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秩序。
3月20日,辽宁局开展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企业监管、检查培训”,向辖区上千家出口轻纺产品生产企业发放了“轻纺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溯源与质量管理体系监管记录手册”,该手册深受企业欢迎,好评如潮。
3月31日,辽宁局对前期服装、木制品及家具两大重点产品的摸底情况进行了总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并分别安排部署4月服装、木制品及家具两大品种专项整治行动。
4月10日,辽宁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举行办公室例会,听取各职能处室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就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纠正,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至此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辽宁全面铺开。
截至4月30日,辽宁局整治中已经责令限期整改企业55家,暂停出口6家;对34家企业45批次的木制品及木家具原材料进行了符合性抽测验证,发现其中3批原材料不合格;对106家企业124批次的木制品及木家具成品进行了符合性抽测验证,共发现其中5批成品不合格;对23家企业312批次的儿童服装和针织内衣进行了抽样检测,共发现17批儿童服装、3批针织内衣不合格,专项整治效果之显著可见一斑。
辽宁局为确保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有新变化、新起色,取得新战果,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和目标,用三个“进一步”规划了下一阶段的战略任务:
进一步明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再次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落实责任,责任明确。
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和辽宁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相关文件,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深入领会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掌握方案和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统一专项整治的标准和做法,保证专项整治的质量。
进一步要求敢于正视此次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学习贯彻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动脑筋,锐意进取,加强与兄弟局的学习与沟通,主动研究和探索如何以“出口全申报,进口全备案”为突破口,开展对仿真饰品等法检目录外进出口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所有进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