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昌邑质量技监局质检所在对复混肥料进行检验时发现,复混肥料质量问题颇多。35批次委托检验肥料中,23个批次质量不合格,合格率仅为34%。
检验结果表明,复混肥料质量问题突出表现在标称养分含量与实际养分含量严重不符等方面。如一些包装标志上标注总养分为48%的复合肥料,检测实际含量仅为20%;含N-P-K各15%的三元素复合肥料,有的磷、钾含量为零,有的氮、钾含量为零。检验时发现,有两个产品氮、磷、钾三元素含量全部为零。
据了解,不合格复混肥料大多来源于个体农资经销部。此类经销部常将劣质产品存放于离经销部较远的库房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应成为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