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布了有关病原体食品标准草案。
泰国大众卫生部拟修订的《食品内病原菌》的控制措施如下:
公共卫生部在33份通报中描述的关于特别控制食品类别和需具备该草案附件1所列质量和标准指定食品的“无病原体”的规定,将被除了该草案附件2所列某些病原体外“无病原体”的规定代替。
国内生产、进口用于销售或按本草案附件3所列方式销售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食品,应符合草案中所列的残留限量。
饮食增补剂将被排除在拟定措施之外;附件4相关病原体的分析方法应符合规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