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由欧盟专门的机构颁布而无须转换为各国的法律,它的影响面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整个工业,范围包括除被明确豁免以外的所有制造和进口的物质、物品。
REACH法规由以下部分组成:
注册:要求工业界获取其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资料对物质进行安全的管理。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生产、出口欧盟的数量大于等于1吨的化学物质需要注册。
评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和成员国对一些已注册的物质进行评估,对工业界履行义务提供保证,并避免了不必要的试验。
授权:授权仅限于对高度关注物质的使用。对于那些其特性应给予极高关注的化学物质的风险应予以审定,如果这些风险已得到充分控制,或其社会经济效益大于风险,且尚无适当的替代物或技术,在这种情况下,将对其使用给予授权。
限制:限制程序提供了一个风险管理的安全网络,这些风险是REACH法规其他部分未予以充分阐述的。限制程序对危险(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物质的制造、进口、使用或投放市场均有相应的严格限制条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在欧共体层面上对REACH法规的技术、科学和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其目的是确保REACH法规的良好运作,并获得所有利益相关方的信任。该管理局2007年在芬兰赫尔辛基成立,员工已经迅速从最初的80人扩充到了220人,预计最终将达到450人。
REACH法规实施时间表:
2007年6月1日 REACH法规正式实施。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分阶段物质(Phase-in Substances)预注册。
2009年1月成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2010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根据指令67/548/EEC中划分为1、2类的CMR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根据指令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负面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质完成注册。
2013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2018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