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业务绩效登记评价办法是温州检验检疫局为进一步完善业务绩效登记制度,规范业务管理和业务统计工作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性举措,该办法实施一年多来,有效地激发了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了业务工作绩效的提升。
温州局于2006年7月开始实施业务绩效登记制度。该项制度以登记各一线检验检疫员每个月下企业天数﹑自验批数﹑不合格批数﹑有害生物检出数﹑行政处罚立案数和监管情况6方面的统计数据为手段,通过及时在全局范围内公布登记结果,为该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考察并了解检验检疫人员的业务工作绩效提供可靠的依据。
然而,随着该项制度推行不断深入,制度上的不足之处日益凸现,集中表现在公布的登记结果不能充分体现部门间工作的差异性,不同部门检验检疫人员甚至相同部门不同人员之间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横向比较。为弥补制度上的不足,温州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于2007年下半年试行了业务绩效登记评价办法。
试行的绩效登记评价办法仍以当月的登记数据为基础,以原6项指标作为评价内容,采用“先纵向再横向”的比较方法进行评价。根据检验检疫人员登记月前6个月的工作绩效设定个人绩效基准,以个人当月绩效与绩效基准的差值作为比较对象进行横向比较并公示排名,令当月业务绩效突出的个人得到直观的体现。
业务绩效评价办法的实施促进了业务绩效登记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不仅便于该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掌握检验检疫人员工作绩效情况和总体水平,还进一步激发了一线检验检疫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绩效整体水平的提升。据统计,2007年下半年(即评价办法实施以后),该局自验不合格率为3.61%,是上半年的2.16倍,是2006年同期的1.84倍;全局一次自验不合格率为6.40%,是上半年的1.58倍,是2006年同期的1.85倍。通过扣除基准进行差值比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门之间因工作差异造成的不平衡,对结果的评价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