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产品有安全隐患要主动召回、停止销售,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打击纵容包庇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江西省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将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同时,认真落实企业产品召回有关规定,督促生产企业、销售者主动召回、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并做好相关补救措施;依法实施强制召回,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确保强制召回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