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在2007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出现下降拐点后,贵州将继续加强对环保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进行治理,并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对治污减排工作实行地方政府问责制。
笔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2007年,贵州省主要污染物两项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出现下降拐点,但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此,贵州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改变过去普遍存在的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通过问责制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污染减排工作。
“十一五”后3年,贵州省现有648.7万千瓦火电机组全部配上脱硫设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贵州关停小火电机组10台共计125万千瓦,按照“上大压小”的产业政策关停部分135兆瓦和200兆瓦机组,预计可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5万吨以上。
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贵州严格控制新增总量,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环境违法严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地区和行业将实行“区域和行业限批”。同时,加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用3年时间,健全环境监管机构,实现管理减排二氧化硫5万吨、化学需氧量10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