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种类偏少、没有生产日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近日在内蒙古的一些农村集市上发现,一些不法商贩利用乡村偏远的地理条件和落后的经济环境推销劣质食品。这些地方所售的商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使原本落后的农村市场面临更大危害。(3月17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日益活跃,为广大商家提供了广阔的销售空间,但同时也为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商家打着“送货下乡”、“低价处理”的旗号,将一些过期变质的商品、食品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运往农村市场销售,“忽悠”农村消费者,致使送货下乡变成了送“祸”下乡。
一些不法商家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抓住了农村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一些农村消费者买东西从来不看商标、厂名、厂址,甚至不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只要便宜,“真的假的不要紧,能吃就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防范网络不够健全,也给一些不法商家送“祸”下乡壮了胆子。
为打击这种严重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联手,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集中开展了多项商品、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所进行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笔者建议,这项活动应该日常化,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除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外,还应重点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执法监控,形成一道有效的安全屏障,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构筑安全防范网络,别再让农村消费者成为“消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