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一家超市的负责人前不久来到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进行登记备案。该负责人表示以后一定守法经营,同时感谢质监部门的宽大处理。
原来,执法人员在不久前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超市已使用电梯20天却没有在特设科登记。面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没有简单地下达处罚通知书,而是对其进行了相关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这个案件的处理方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该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以来,执法人员观念和行为上发生的变化。
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科学更规范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岳阳市政府确定岳阳市质监局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部门之一。
由于质监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能较多,涉及《标准化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岳阳市质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质监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和细化,并对近年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归纳和分析,确定了按照违法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重点以涉案货值数额大小为依据;同时考虑违法情节等因素划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合理设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及从重处罚的自由裁量,制定完成了涵盖质监部门七大类相关法律法规共计285条、855项行政执法条款的《岳阳市质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在修改完善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岳阳市质监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在全系统全面试行《岳阳市质监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岳阳市质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处罚幅度,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结果的轻重,分类区别对待。去年7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包的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销售的直径为8mm的圆盘条进行了抽样。样品经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鉴定,属于假冒湘钢产品。后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把廉价购进的圆盘条挂上标注“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热轧圆条”的铭牌,产品共计两吨,货值金额7000元。由于该行为属故意行为,且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岳阳市质监局对该公司进行从重处罚,没收假冒圆盘条3.7吨,并处货值金额2.5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两万元。
把执法与监督整改执法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在加大对食品、危险化学品、农资、电器、特种设备安全等产品执法查处力度的同时,岳阳市质监局还下大力气抓好行政执法的事后监管和跟踪服务工作,把执法与监督整改、执法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岳阳局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牵头的服务企业办公室,建立了服务工作机制,出台了服务指南,细化了跟踪服务措施,建立并实行了《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行政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回访制度》,规定对所有行政相对人回访率要达到50%以上,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定期主动到企业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据悉,去年他们共组织7次局长现场办公活动,形成了执法、服务的闭环管理模式,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性。
通过一年的试点,岳阳局行政执法的计划性、规范性、公正性明显增强,全系统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行政相对人申诉、申请听证、复议以及诉讼的案件明显减少,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更加方便,质监部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