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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添加剂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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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五日电 国家卫生部25日正式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二十二类、共一千八百一十二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旨在满足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和公众不断增长的饮食健康需要而颁布的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根据一九九六年版标准修订而成,将于今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称,新修订的标准吸收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先进成果,并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监测和风险评估。

  新标准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

  新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二十二类,其中添加剂二百九十种,香料一千五百二十八种,加工助剂一百四十九种,胶姆糖基础剂五十五种。

作者:曾利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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