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环保局开始修订电视机“能源之星”标签规定。“能源之星”标签适用于超过50类产品,包括洗衣机、洗碗机、冰箱、室内空调、商用油炸锅、商用热食品储存柜、商用冰箱、商用蒸煮锅、电脑及其他办公室设备、灯具及家庭电子产品等。
新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生效,适用于任何以消费者为销售对象、由墙上电源插座或随外置电源一并销售的电池装置供电的电视机、电视机显示器及组合电视机系统等。电视机将须遵守新的耗电量规定。
“能源之星”标签是一项自愿性标签计划,旨在确认及推广节能产品,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新规定一旦实施,电视机生产商在推广取得“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前,必须采取两项步骤。首先,生产商必须重新加入成为能源标签计划的伙伴,递交新的参加表格。第二,生产商必须在网上递交符合新规定的产品资料,以供美国环保局进行评估。未能于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经修订参加表格的生产商,将被剔出“能源之星”伙伴名单。